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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M乒王爭霸戰2009 |
2009-09-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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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門基督教青年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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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對象:10-15歲青年為初級組(男女均可)
16-20歲青年為高級組(男女均可)
報名隊額:初級組個人賽16人
高級組個人賽16人
團體賽8隊,每隊人數為四人(10-20歲)
截止日期:2009年9月12日
抽籤日期:活動當日即場抽籤
比賽日期:2009年9月20日
比賽流程:初級組個人賽上午9時開始
高級組個人賽下午12時半開始
初級組及高級組個人賽決賽3時開始
團體賽下午2時開始
參加者須準時到達比賽地點報到,逾時10分鐘者作取消資格論
抽籤及比賽地點:澳門基督教青年會青年社區中心
(筷子基和樂大馬路281號美居廣場第二期新勝閣4樓)
比賽獎項:初級組及高級組個人組設冠、亞、季軍,冠軍獲書卷200元、獎盃
及獎牌一面,亞軍和季軍各獲獎牌一面。團體組設冠、亞、季軍,
冠軍隊伍獲書卷400元、獎杯及獎牌,亞軍和季軍各獲獎牌。
報名所需資料:
1.報名表乙份。
2.球員近照1張。
3.各球員身份證影印本乙張。
4.報名費個人賽會員每人10元,非會員20元。
團體賽會員每隊20元,非會員30元。
查詢電話:28226146(劉煒權先生及梁梓恒先生)
比賽形式:
1.個人賽
a. 以單對單方式作賽,依基本淘汰方式產生冠亞季軍。
b. 每場賽事均採三局兩勝,每局打十一分,規則以世界乒乓球條例。
2.團體賽
a. 每隊以五局三勝制決勝負,賽制以單單雙單單來決勝負。
b. 每小局以五局三勝制十一分為一局,規則以世界乒乓球條例。
比賽規則:
1. 阻擋 (球例2.5.8)
對方擊球後,球尚未觸及本方檯區,亦未越過其端線,而觸及本方球員
或其穿帶的任何物品,稱為阻擋。
註釋:在對方擊球後,球沒有落在己方檯區,縱使已越過比賽檯面,
若球員在端線或其延至線內觸球,均屬阻擋。
2. 警告 (球例2.6.6)
在一場雙打比賽中,裁判員對其中一名球員的發球合法性有懷疑,
作出警告後,若該隊球員任何一人在同一場比賽的發球合法性再受到懷疑,
裁判員毋須警告,應判對方得分。
3. 暫停 (新例)
在團體賽中,每方球員在一場比賽中均可享有一分鐘的暫停時間。
暫停可以由球員本人,或團體賽的隊長/教練提出。
備註: a.在團體賽的每一個別場次,雙方均可要求一次暫停。
b.球員/教練/隊長可於一個回合結束時清晰叫「暫停」,並同時以
「T」字手號表示,裁判員收到有關訊息,將示意一分鐘的暫停。
c.在「暫停」期間,若球員返回圍板旁接受場外指導或歇息,
必須將球拍放在球檯上。
d.局與局之間的兩分鐘休息仍保持不變。
4. 不君子行為 (球例3.5.2)
球員在沒有知會裁判的情況下更換球拍將按照違反紀律程序處理,
包括被判罰分,若再犯者,則可被取消資格。
5.服飾各球員:必須穿著輕便的運動衣服及運動鞋,不得穿著長褲進行比賽,
亦 不可穿著涼鞋或拖鞋。違者不得出場比賽。
6.有分球員及學界代表都不得參與
附註:本會有權於比賽前修改比賽規則,並張貼於比賽場地。
本會保留最終比賽裁決權及其他一切權利,參加者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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